各学院:
为做好2027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范生教育实习
(一)认真落实《淮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5﹞63号)文件规定。制定实习学生在校培训、试讲计划并严格执行。学院要强化试讲情况检查,保证培训质量。
(二)认真核对实习人数,制订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方案,遴选实习指导教师,填写教育实习分散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2026年9月9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三)分散实习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分散实习学生应填写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2)、分散实习协议书(附件3)并上交学院留存。相关学院应加强分散实习的管理,保证分散实习质量和效果。
(四)教育实习生实习责任险由教务处统一购买。
(五)集中教育实习基地安排另行通知。
二、非师范生专业实习
(一)认真落实《淮北师范大学专业(毕业)实习管理规定》(校教字﹝2018﹞79号)文件规定。制定实习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实习开始前,及时联系实习责任险中标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学院为单位购买实习责任险,不得漏报。
(三)各专业填写实习计划(附件5),并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三、其他要求
(一)专业实习采用学校实习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管理,请指导教师与实习生线上完成实习指导与记录撰写,教务处不再印制教师指导手册与实习记录本(实习成绩评定表、实习鉴定、成绩表除外)。
(二)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可采用实习管理平台进行考勤管理。指导记录、学生实习记录仍采用线下纸质记录。
(三)为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各专业应在实习开始前进入学校实习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准备与任务分配。
(四)实习开始前各学院要做好全覆盖安全教育与培训,要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4)。严格实习单位资质审查,严禁安排学生到无资质、安全设施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习。
(五)以上要求报送教务处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642868126@qq.com。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