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6年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淮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5﹞63号)文件规定。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含安全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要强化培训情况检查,保证培训质量。
二、按照教育集中实习安排表(附件1),落实集中实习生分配工作,不得随意更改集中实习人员安排表。
三、制订教育实习工作方案,组建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教育实习过程管理。遴选教育实习指导教师,严格落实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5人规定。
四、填写教育集中实习各基地学生名单表(附件2)、教育分散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9月9日前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五、严格分散实习管理,加强分散实习质量监管。分散实习学生填写分散实习申请表、分散实习协议书并上交学院留存;
六、各专业填写实习计划,9月9日前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具体模板见2026年7月3日教务处网站通知)。
七、集中教育实习学生送岗工作另行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