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33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21年以来立项、到期尚未结题的省级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项目名单具体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年度省级课程类项目检查我校仅涉及中期检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材料上传
1.中期检查请上传进展报告和相应附件。
2.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和《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报告应使用项目对应模板,并提交课程数据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
四、检查验收方式
1.单位自查
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及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审核。
2.学校审查
学校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给出每个项目执行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建议整改)。
3.省级检查
省质量工程项目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依托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自2026年5月12日8:00起登录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请从学校主页登录质量工程管理系统或者输入网址登录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0373),按规定的程序填报项目检查报告,学校填报系统将于5月20日10:00关闭,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及时填报,学院负责人截至5月20日16:00审核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年度检查验收项目无需报送项目纸质材料,报告上传校级质量工程管理系统,支撑材料作为附件上传(PDF或者word)。上传材料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准确,因个人原因造成报告和附件无法查看或者不正确而影响专家评审的,将按不合格处理。
3.未尽事项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滨湖校区行政北楼315);电话:3802246。
附件1.2026年应检查验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课程类)一览表.xls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