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24号),请各单位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科教育共设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特色学院建设类等8类项目;继续教育设置教学与管理研究项目、在线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项目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已另行完成组织申报工作。具体项目类别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
各学院应结合学院发展需求、资源禀赋,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教师申报,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论证、评审,并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各项申报条件、是否符合各项形式规范均务必认真审查,审查须形成推荐汇总表(附件7)经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
各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11月21日起登录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0373),选择申报项目类别、等级,填写包括项目名称、负责人、参与人等项目信息,上传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PDF格式,文件数量不超过5个)并完成提交。
各单位负责人及时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学院完成系统推荐后,申报人将申报书打印签字后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无需支撑材料)、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7)在11月25日17:00前交至教研科。
三、申报截止时间
教师线上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25日10:00,学院线上审核时间截止至11月2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中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避免不符合要求的无效申报。学院在材料审核时,应严格审查负责人、参与人、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是否符合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如有因审核不严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院承担。如经学校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中对应申报要求的项目,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限制条件
(1)项目的负责人及参与人,如曾受党纪政务处分、发生教学事故等,应已不在影响期内。
(2)学院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4)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
(5)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
(6)近2 年有延期、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
(7)除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应设置双负责人的项目外,其余项目一律不得为双负责人。
(8)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各类项目详细申报要求及限制条件见教育厅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并最终归教育厅解释。
3.在申报系统上填写的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等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项目立项后,项目的主持人、参与人及排序以系统填报为准,不得随意变更。
4.系统填报的项目类别、细分小类、等级等信息务必准确;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应参照《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类别填报错误和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学校有权取消申报资格。
5.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校行字〔2017〕7号)中有关规定处理。
6.如有争议具体由教务处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具体要求实施。
五、联系方式
教研科,电 话:0561-3802246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教育)
3.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
4.本科项目申报书(2025年)
5.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2025年)
6.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7.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