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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晚自习安排专业课教师辅导的通知

各学院:

自本学期开始,我校推行了一年级本科生晚自习制度。现期末考试临近,为帮助一年级本科生适应大学阶段学习,解答学生专业课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课程教学效果,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现决定自第15周开始,在所有晚自习班级中安排专业课教师辅导。具体要求如下:

一、辅导时间

本学期的辅导时间为:自第15周至第16周的晚自习时间,具体日期为2024129日至1219日。

二、辅导教师

辅导教师为本学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为本班级任课教师。晚自习辅导由教师所在学院根据课程开设情况进行安排。如果教师担任其他学院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应与学生所在学院做好沟通并安排到位。

三、辅导内容

主要采取答疑的形式,也可以是课堂内容的延伸讲解、作业题解答、预习复习指导等。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填写辅导教师安排表(见附件),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24129日11:30前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周影OA邮箱;

2.辅导教师应树立“学生中心”理念,服从学院安排。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

3.各学院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督导检查,保证晚自习辅导落到实处。教务处将开展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附件:晚自习辅导安排表(2).xls

 

 

       教务处

2024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