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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教学考核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评教结果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为做好本次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强调评教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即评教结果不记录评教人姓名、学号等信息,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内容,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原则,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评教对象

承担本学期202120222023年级教学任务的所有在职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三、学生评教时间

学生评教时间为20246718:00开始,至202461424:00结束。

四、学生评教操作流程

1.学生凭号和密码进入淮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系统http://210.45.128.80http://210.45.128.84http://210.45.128.87http://210.45.128.89如遭遇拥挤卡顿,请尝试切换地址

2.点击任务栏中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系统将自动显示出学生本学期所选修的所有课程;

3.点击系统中显示的任意一门课程即进入教学质量评价的界面;

4.请对五个一级指标共10指标点优秀、良好、中、合格和不合格个评价等级中选择对教师的评价;

5.对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评价结束后都需保存一次,对所有的任课教师评价结束后再提交。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和督促学生评教,务必保证每位学生都按时完成评教,学生参评率将计入学院年度发展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学生评教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系统自动将各评价等级换算为具体评价分值。

3.未按时参与未完全评教的学生,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4.如有学生忘记密码,联系学院教学秘书进行密码重置。

5.评完后查看有无漏评的情况。填写教学评价意见或建议时,文明用语,不得发表不正当言论。

6.评教禁止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7.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地点:相山校区行政楼405室,联系人:周影,电话:3802298)。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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