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1.所申报项目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组建有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能够按要求完成建设目标;项目预期成果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在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项目申报本着“质量为本、宁缺毋滥、有序推进”的原则,择优推荐或立项。
3.为保证教师精力投入和项目建设成效,对于教师申报项目给予必要限定,具体如下:
(1)已承担有2个及以上(含2个)各级各类项目(不含“大创”项目,不含研究生项目)且未结题的,此次不允许申报。本次最多申报两项。若已承担的在研项目存在延期、整改则不允许申报;存在撤项的三年内不允许申报。
(2)教师参与(含主持)当年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3个。
4.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类项目在申报前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参与成员,加强相互沟通,并由负责人组建相应建设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一经确定,立项前后团队人员组成和排序需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5.所有项目不允许重复或以相似内容变相申报,或已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项目立项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6.鼓励开展院际、校际和校企等联合性申报,以充分发挥校内外资源优势。具体项目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
7.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项目名称注意事项请查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5),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项并扣减来年申报指标。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质量工程、财务和招投标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类别及数额
本科生质量工程项拟设置数量和资助经费
项目 | 子项目/级别 | 设置数量 | 拟资助金额(万) | 合计资助(万) | 备注 |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重大 | 3 | 1 | 3 | 辅修专业、微专业相关教研项目1个 |
重点 | 17 | 0.6 | 10.2 | 辅修专业、微专业相关教研项目1个 | |
一般 | 25 | 0.4 | 10 | ||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 3 | 0.5 | 1.5 | |
虚拟教研室 | 3 | 2 | 6 | ||
课程建设 | 课程思政示范课 | 20 | 1 | 20 | 师范8个 |
线上课程 | 20 | 1 | 20 | 师范8个 | |
线下课程 |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 |||||
社会实践课程 | |||||
一流师资 | 校级教学名师 | 3 | 0.2 | 0.6 | 师范1个 |
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 2 | 0.2 | 0.4 | 师范1个 | |
校级教坛新秀 | 5 | 0.1 | 0.5 | 师范2个 | |
校级教学团队 | 5 | 2 | 10 | 师范2个 | |
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 |||||
专业建设 | 专业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项目 | 3 | 2 | 6 | |
传统专业升级改造 | 5 | 2 | 10 | ||
“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 新文科 | 2 | 2 | 4 | |
新工科 | 2 | 2 | 4 | ||
新农科 | 1 | 2 | 2 | ||
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 | 校企(地、校)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 5 | 1 | 5 | |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建设 | |||||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 2 | 1 | 2 | ||
美育教育实践基地 | 2 | 1 | 2 | ||
教学成果奖 | 特等 | 3 | 1 | 3 | |
一等 | 7 | 0.8 | 5.6 | ||
二等 | 10 | 0.5 | 5 | ||
产业学院 | / | 3 | 5 | 15 | |
师范生技能竞赛资助 | / | 16 | 1 | 16 | |
青年教师课堂竞赛资助项目 | / | 16 | 1 | 16 | |
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专项 | / | 10 | 1 | 10 | |
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 / | 10 | 3 | 30 |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各申报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自2023年9月5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12点止申报者从学校主页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0373)进入,申报时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注意选择类别、等级等(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的不再修改,后果个人承担),按照申报指南相关项目要求上传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
2.各学院负责人在10月9日17点前完成学院的项目推荐(规定时间未推荐的视为放弃),并于10月10日下班前将纸质汇总表提交教研科。
四、注意事项
1.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以避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出现。
2.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和审查推荐工作,对推荐项目的形式、规范和项目要求做好审查,出现不符合的项目不予推荐。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3802246。
附件:
1.2023年淮北师范大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指南(本科)
2.淮北师范大学“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3.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4.2023年度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5.质量工程申报书模板
6.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