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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新增和撤销本科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本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现将2023年新增和撤销本科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原则

(一)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特色和办学定位,立足学院办学基础,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

(二)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三)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发展前景;

(四)能够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撤销与申报专业程序

(一)撤销专业程序

各学院依据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提交XX专业撤销申请(附件1)和《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撤销专业信息汇总表》(附件2),学校根据专业办学条件、招生和就业等情况最终确定撤销专业名单。

(二)申报专业范围及申报程序

1.专业范围

申请设置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中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的专业),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为教育部审批专业。

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为教育部备案专业。

2.申报程序

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备案(审批)专业申报表》(附件3)、2023年申报数据导入表(附件4)和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附件5)、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附件6),由教务处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反馈修改意见,待教育部正式通知下发后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协同教务处完成新专业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专业要广泛论证、调研,确保可行性。

2.专业要有建设目标、建设规划。

3.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后期申报专业需要。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一)以上提交材料纸质版1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曹磊OA。

(二)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5点,逾期恕不受理

问题咨询请联系教研科:3802246

  附件下载

附件1:XX专业撤销申请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撤销专业信息汇总表

附件3:备案(审批)专业申报表

附件4:2023年专业申报用数据表模板

附件5: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附件6: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及历年新增专业

附件8: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附件9: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附件11: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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