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各学院:
根据《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校教字〔2008〕17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当年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按本学院当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数2%推荐;
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当年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当年指导教师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科学、调研论证充分,论文撰写质量较高,具有一定的实用、推广价值或较高的学术水平;
3.毕业论文(设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和规范,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优秀指导教师
1.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
2.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与质量,指导方法得当,水平较高。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实事求是、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因材施教,重视对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积极配合学院、教研室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中期检查、答辩及总结工作;
4.所指导的毕业论文优良率在60%以上,至少有1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三、材料提交
1.11月30日前报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汇总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电子版至642868126@qq.com。
2.纸质推荐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
1.淮北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2.淮北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3.淮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4.淮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