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秩序,进一步端正教风学风、严肃课堂纪律,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及时修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采用“学院自查与学校集中复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任务与重点专项任务相结合、专项材料复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30日-11月14日,各学院组织全面自查;11月22-23日,学校组织集中复查。
二、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任务
(1)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情况;
(2)各类教学文件及教学材料的归档情况;
(3)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的具体措施及效果;
(4)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落实情况(需提供教授、副教授名单、对应授课名称、学时数等,进行汇总统计);
(5)教师教育能力免试认定的过程性考核材料(含学生面试情况材料);
(6)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建设情况;
(7)2025年下半年实习材料(实习计划、进展报告、实习总结)。
2.重点专项任务
(1)教师教学全套材料(含实验课);
(2)学院领导、督导员、同行听课情况以及新进教师试讲评议材料;
(3)系(部)、教研室活动计划安排及执行与“双基”建设情况;
(4)2024-2025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与补考试卷命题及批改情况;
(5)2025届毕业论文选题来源、指导记录、毕业论文成绩分布等材料;
(6)根据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和通知,学院层面制定的整改方案与整改成效;
(7)学院质量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及2025年质量文化月活动开展情况;
(8)2025年教师教学满意度和在校生学习满意度调查结果的问题分析与整改方案;
(9)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召开情况;
(10)提升学院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教书育人能力的措施,教书育人案例的凝练情况;
(11)各学院教学特色亮点。
3.专项材料复查和抽查
结合上一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突出问题的专项材料复查,复查重点把握问题是否整改、整改实效如何。同时,对照本学期的材料,进行专项材料抽查。
三、检查方式
1.院级自查整改
各学院成立院级期中教学检查组,针对上述检查内容逐项认真检查,检查结果应留下较详细的记录痕迹,并将各项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学院自查总结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1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周影OA邮箱。
2.校级复查
学校成立四个期中教学检查专家组对重点专项任务和专项复查任务按照组别进行分类核查,对常规检查任务选取2-4项进行核查。
四、检查结果
为扎实推进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工作,学校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反馈会,就检查情况向各学院、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建议。各学院应结合自查结果和专家组的反馈问题,加强内部统筹协调,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提高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教务处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