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新学期课堂教学平稳、有序和高效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请各学院在8月28日至9月22日(教学准备周至教学第三周)期间组织新学期期初教学自查备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准备周:
1.任课教师(含外聘、外籍和兼职教师)教学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包括: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周历)、教案等整套教学材料。
2.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情况。
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补考巡查情况。
5.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院督导计划(含听课、新教师培养等计划)。
6.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专家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教学第一、二、三周:
1.任课教师的课堂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课堂讲授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教师是否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及实验、实训;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缺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2.学生上课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上课,有无早退及旷课,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教材的领取和发放情况。
二、检查形式及要求
本次检查实行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校领导、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教学评价与督导处、学生工作处代表学校开展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组织安排学院领导和学院督导组等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学院领导、系主任期初检查期间听课不少于2门。各学院应抓好、抓实日常管理和服务,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任课教师认真核对个人上课时间、地点,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新进(聘)教师要了解并熟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要求,严把课堂教学质量关。
各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整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于9月27日15:00时前将检查工作情况总结表(见附件)和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专家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实际情况,逐条写明整改情况)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并将相应电子版发至278005230@qq.com。
2.学校检查组到各校区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相关学院;各学院在接到反馈后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解决处理,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通报,并将作为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对发生教学事故的个人按《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人:周老师,办公电话:0561-3802298,地点:相山校区行政楼405室。
附件:淮北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情况总结表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