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的位置: 首页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通知正文内容

实践教学通知

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参加2025届专业实习、教育实习工作的指导教师及学生。

二、推荐名额

1.专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当年学院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0%(不足1人的1人计算);优秀实习生不超过当年学院专业实习生总数的5%。

2.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按照当年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优秀实习生不超过当年学院教育实习生总数的5%。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严格执行学校实习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实习指导任务,责任心强;能及时、主动地与实习单位联系,做好实习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周密安排学生实习任务;实习期间,能及时了解、关心实习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及时发现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所指导的实习生能按学校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受到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好评能认真完成实习生的考核工作,并组织所指导实习生进行总结与交流,提高实习效果

2.优秀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指导人员,服从实习安排,积极主动做好实习工作,受到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肯定与好评;能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材料完整、无误,质量高;实习成绩总评为优秀。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应广泛听取实习生、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意见,认真查阅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实习相关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并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

2.各学院在3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名单、推荐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不接收专业或个人报送材料。

附件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2.优秀实习生推荐表.doc

附件3.学院推荐名单(样表).xls



教务处

2025年3月4日